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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贾汝昌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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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汝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贾汝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贾汝昌简历

  贾汝昌,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甘肃靖远县人,大学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7-1992.02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农建办干部

  1992.02-1992.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农业办副主任、农建办副主任

  1992.11-1996.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副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6.11-1997.05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副主任

  1997.05-1998.03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乡长、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主任

  1998.03-1998.07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管委会主任

  1998.07-2000.05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党工委书记

  2000.05-2001.11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乡党委书记、白银工业示范小区党工委书记(副县级)

  2001.11-2006.02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6.02-2009.11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11-2011.08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委书记

  2011.08-2014.01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委书记

  2014.01-2021.10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10-2023.08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副地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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